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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县教育局“分三步”规范幼儿园管理
为全面贯彻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的相关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办园行为,保障幼儿身心健康,有效防范伤害甚至侵害幼儿的事故发生,近日,荣县教育局采取有力措施,分三步规范幼儿园管理。
第一步:认真摸排,理清问题。结合幼儿园分布和区域特征,分7个组对公民办幼儿园的办学资质、设施条件、安全管理、教学行为等进行了一次全面督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逐一登记,现场确认。 第二步:分类处置,限期整改。对督查发现的园舍、师资、安防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分类处置,下达整改通知书119份,限期整改。一是园长必须取得《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凡是未取得任职资格的,责令其寒假参加任职资格培训,培训不合格者将取消法人资格;二是从业教师必须取得幼儿教师及以上资格,否则予以转岗或辞聘;三是保育人员必须参加相应机构组织的健康保育专业培训,培训不合格者予以转岗或辞聘;四是添置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确保视频监控全覆盖,并能调取近1周以上储存影像;五是成立幼儿家长委员会,由幼儿家长轮流到校参与日常监督;六是对照《幼儿园建设标准》,查漏补缺,制定园舍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交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步:强化督查,落实奖惩。建立了幼儿园挂牌督学和“三级”督查责任制,针对各幼儿园提出的整改计划,定期不定期开展督导验收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投入较大、整改落实的幼儿园酌情给予奖补,对限期整改不到位的幼儿园坚决依法予以取缔。 上一篇:制度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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