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贡井区 “四个加强”,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校园工作
时间:2009/9/3 17:59:06  来源:贡井区教育局  浏览:   字体:

 

    为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校园工作,区教育局采取四项措施,全力推进此项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意识。区教育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局长为具体责任人的领导小组,学校则以校长为具体责任人,具体抓学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二是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区教育局通过教育系统中心组学习、校长工作会和行政办公会等途径,加强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校园的宣传,旨在提高学校校长、教育局机关人员的思想认识;同时,各校通过教师会、学生会、家长会广泛宣传,形成统一认识,积极投身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中来。

    三是加强督查督办,确保落实到位。区教育局成立了专门的督查小组,每周三定期进行督查,对存在的问题在教育网站上曝光,并限期整改,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四是加强责任追究,增强执行力。区教育局监察室对整改工作不到位的学校,按照市区责任追究办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教育局将以此与校长的聘用、绩效工资的分配挂钩,增强学校贯彻执行上级决定的力度,以此带动学校全面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