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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县教体局“三措施”规范寒假期间 校外培训行为
荣县教育和体育局按照省教育厅和市教体局的通知要求,通过“三项措施”规范寒假期间校外培训行为。
一、广泛宣传。荣县教体局向全县中小学校拟发通知,要求全县中小学通过家长会、给家长的一封信、教师QQ群、家长QQ群等形式告知学生及家长,如果学生自行参加假期培训辅导,只能到荣县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名录中的“白名单”培训机构参加培训辅导。并将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名录张贴在校门醒目地方对家长和社会进行广泛宣传。 二、严格要求。各学校严禁本校在职教师到校外培训机构参与培训辅导;严禁在职教师私自组织收费培训辅导。如被信访、暗访而又查证属实,将按照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明查暗访。县教体局组织专门人员,主要针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办学行为、交通、消防安全等进行明查暗访,要求各校外培训机构不得聘用在职教师参与培训或辅导、不得进行虚假宣传、不得“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招生简章、招生广告、培训内容、上课时间等要向县教体局备案并向社会公示;不能为他人借租场地开展培训活动。 通过以上措施,进一步提高了全县教师遵守行业规范的意识,规范了校外培训机构的培训行为。 上一篇:侨爱传递暖冬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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