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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顺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2月10日兑现
2月5日下午,富顺县召开了2009年义务教育学校实施奖励性绩效工资工作会。全县法人级中小学校长及人事干部,中心校校长和各镇(乡)政府分管教育的领导,教育局中层以上领导,县人民政府督学共14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富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杨梅主持。 会上,首先由县教育局人事股股长谢静敏通报了全县法人级学校报批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的情况,并就县教育局制订出的实施奖励性绩效工资两个指导性意见做了进一步的讲解宣传。 按工作进度,要求各校一定要在2月6至7日两天把奖励性绩效工资核算到人,2月8至9日审批,确保2月10日全县的发放兑现。 县教育局局长吴少贤就做好义务教育学校实施奖励性绩效工资工作,确保2月10日发放到教师手中作了强调。要求学校一是严格程序,民主公开;二是严格把握政策,不能突破政策界限;三是加强代课教师规范化管理;四是做好学区中心校所属学校的校长考核;五是严肃纪律,确保稳定。 副县长汪晓东在会上就“加强领导、完善方案、严肃纪律、做好预案”等四个方面做了强调,要求学校领导一定要把义务教育学校实施奖励性绩效工资这件好事办好。 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王晓明,县人事局副局长谢敏,县财政局副局长谢玲,县信访局副局长刘尧洪出席了会议。 上一篇:富顺二中举行学生感恩联欢晚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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