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您当前位置:自贡教体云平台 >> 新闻中心 >> 教体要闻 >> 浏览文章 |
我市开展为期3个月的预防学生溺水事故专项行动
狠抓预防教育 落实监管责任我市开展为期3个月的预防学生溺水事故专项行动
近日,市教育局下发通知,在全市中小学开展为期3个月的预防学生溺水事故专项行动,要求认真开展学生专题教育活动,排查校内外溺水安全隐患,落实各方监管责任,加强专项督查。 近年来,溺水事故已成为我市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的主要诱因,严重威胁学生生命安全,影响校园平安和谐,给学生家庭带来巨大的精神伤害和无法弥补的损失。为最大限度地减少学生溺水事故,从预防事故的源头——教育抓起,市教育局决定继续把4、5、6月份确定为重点时段,在全市广泛开展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事故专项行动。要求各区县教育局和学校充分认识当前做好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事故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从往年事故中吸取教训,举一反三,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强化学生的防范意识和自救自护技能教育,落实各方监管责任,把做好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事故作为今年学校安全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作为办人民满意教育的具体行动来落实,做到早布置、早预防、早落实,常抓不懈。 市教育局要求各中小学认真开展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事故专题教育活动。集中开展一次全校性以“预防溺水,珍爱生命”为主题的宣誓或签名活动,认真组织学生至少观看一部游泳安全教育专题片,充分利用班会、广播、板报等形式落实游泳安全“七不”教育。重点时段,学校值周领导每周至少要利用升旗仪式、课间操、校园广播等形式向学生进行一次游泳安全专题教育,班主任在天气异常炎热时段要坚持每天放学前进行一次“提醒教育”,在周末或节假日放假前应重点加强教育。 市教育局要求各中小学认真排查校内外溺水安全隐患。校园内若有水池等易发生溺水的地方必须加装防护设施、设置警示标志。要摸清学校生源地各类水域游泳安全隐患情况及区域内学生情况,积极加强与相关部门、村组和水域管理者联系,督促相关部门或管理者设立安全警示牌。学生上学需坐渡船靠近江河的学校,要对坐船学生进行摸底和教育,积极通过有关部门了解渡船的安全运营状况,对渡船超载等违规情况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 市教育局要求各中小学积极落实学生游泳安全监管责任。学校要建立健全预防学生溺水事故的安全防范制度,落实门卫管理责任。要组织召开预防学生溺水事故专题家长会,印发《告家长书》,要求家长特别加强周末、节假日和暑期对孩子的教育和监管;加强学校与家长的联系,增强家长预防孩子溺水的安全意识和监护人的责任意识。要重点加强留守学生的教育和管理,落实校外监管责任。将学校掌握的留守学生情况反馈给社区或村委会,通过社区或村委会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学生溺水事故防范行动中。 为确保今年学生溺水事故防范工作取得实效,在专项行动间市教育局将组织专人对沱江沿岸学校和其他水域周边农村边远学校开展专项行动进行重点督查,并将在全市通报督查情况。 下一篇:我市召开教育专题工作推进会 相关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