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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授予李模林“见义勇为好学生”称号
为了弘扬良好的社会风尚,推动“学雷锋,树新风”活动的深入开展,倡导争做新时代的文明学生。近日,市教育局授予富顺县城关中学学生李模林“见义勇为好学生”称号。 李模林,男,富顺县城关中学高2012级6班学生,共青团员,班上生活委员,家住富顺县兜山镇桥边村6组,在工作和学习中默默无闻,踏实勤奋,在生活中乐于助人。他于2012年3月24日下午1时30分左右,在富顺县兜山镇桥边村镇溪河勇救五位落水群众之后,不留姓名并拒绝被救群众的酬谢。 为了表彰李模林见义勇为、勇救落水群众的先进事迹,市教育局局长会研究决定,授予他“见义勇为好学生”称号,并号召全市中小学广大党员干部、师生员工认真学习李模林同学的先进事迹,在今后的工作和学习中将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精神发扬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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