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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县“四个规范”强化学校领导干部廉政建设
时间:2018/12/10 15:27:34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   字体: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持而不息纠正“四风”,深入推进“微腐败”治理向基层延伸,今年,荣县教育局采取有力措施,通过“四个规范”切实加强学校领导干部廉政警示教育,着力营造风清气正地教育环境。
        一、规范财务管理。建立了未经审批不准报销、票据不齐不准报销、弄虚作假严禁报销等“十不准三严禁”的财务管理规定;公开选聘第三方机构对机关和所有下属单位的财务账目进行专项复核,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发现的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报销差旅费、违规超标准超范围接待等行为进行了严肃查处。
        二、规范食堂管理。印发了《荣县义务教育段学校食堂经营管理办法》,将所有义务段学校食堂收回由学校自主经营,推行采购、加工、监管“三分离”改革,实行主辅食材定点采购,加工环节劳务外包,三方合力相互监管,进一步保障了饭菜质量,师生的满意率大幅提升。
        三、规范项目建设。组织校长、具体经办人员开展专题业务培训2次,编制《项目建设和政府采购指导从书》1册,明确操作流程,细化限额标准,凡是未按规矩办理的一律不予签字拨款。
        四、规范办学行为。在招生工作中,按照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严格审核学生的户籍及其监护人房产,实行统一报名、统一招生,严格控制新增“大班额”,有效防止了讲人情、拉关系、违规接受学生家长吃请、违规收受红包、礼金、购物卡和有价证券等现象;在教学管理工作中,努力推进依法治教,建立教师“红黑灰”档案库,鼓励教师利用业余时间开展志愿导学,对违规办班、办学和乱收费、乱补课、乱订教辅资料等行为进行了严肃查处,使得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微腐败”行为得到了有效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