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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流井区2020年义务教育段新生报名登记通知
一、小学新生报名登记 (一)报名登记对象 截止2020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的自流井区户籍适龄儿童、区内外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等其他符合相关政策的适龄儿童。 (二)报名登记办法 家长务必于2020年6月15日—17日登陆“自贡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点击“小学”入口,进行网上报名登记(操作流程见附件)。 (三)特殊群体子女资料提交 以下人员完成网上报名登记后务必于2020年6月28日—7月3日,到自流井区教育体育局教育股(自流井区政府709办公室)提交资料,由区教育体育局统筹安置入学。 1.动迁、棚改户子女 动迁后无房、购房或接受安置后无法达到居住条件的适龄儿童且实际居住在自流井区属地范围内的,提交居住证明、拆迁合同、户口簿(原件审核并提交复印件各1份)。 2.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 在自流井辖区内居住的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提交居住证明、务工证明(营业执照)、户口簿(原件审核并提交复印件各1份)。 3.随迁子女 在自流井辖区内居住的随迁人员子女,提交工作证明、居住证明、户口簿(原件审核并提交复印件各1份)。 4.现役军人和烈士子女、公安英烈、因公牺牲或残疾公安民警、因公牺牲病故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及户口簿(原件审核并提交复印件各1份)。 5.高层次引进人才子女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及户口簿(原件审核并提交复印件各1份)。 6.在定点收治医院参与救治的一线医务人员、援鄂医疗队员子女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及户口簿(原件审核并提交复印件各1份)。 (四)资格审验 2020年7月4日—5日,已在“自贡市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持户口簿、房产证到平台提示的指定学校进行资格审验。 二、初中新生报名登记 (一)报名登记对象 自流井区户籍小学毕业生、区内外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等其他符合相关政策小学毕业生。 (二)报名登记办法 家长务必于2020年6月23日—24日登陆“自贡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点击“初中”入口,进行网上报名登记(操作流程见附件)。 (三)特殊群体子女资料提交 以下人员务必于2020年6月28日—7月3日,到自流井区教育和体育局教育股(自流井区政府709办公室)提交资料,由区教育体育局统筹安置入学。 1.动迁、棚改户子女 动迁后无房,购房或接受安置后无法达到居住条件的适龄儿童且实际居住在自流井区属范围内的,提交居住证明、拆迁合同、户口簿。 2.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 在自流井辖区内居住的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提交居住证明、务工证明(营业执照)、户口簿(原件审核并提交复印件各1份) 3.随迁子女 在自流井区辖区内居住的随迁人员子女,提交工作证明、居住证明、户口簿(原件审核并提交复印件各1份)。 4.现役军人和烈士子女、公安英烈、因公牺牲或残疾公安民警、因公牺牲病故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及户口簿(原件审核并提交复印件各1份) 5.高层次引进人才子女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及户口簿(原件审核并提交复印件各1份)。 6.在定点收治医院参与救治的一线医务人员、援鄂医疗队员子女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及户口簿(原件审核并提交复印件各1份)。 (四)资格审验 2020年7月4日—5日,已在“自贡市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的小学毕业生持户口簿、房产证到平台提示的指定学校进行资格审验。 三、发布公告 2020年7月8日在教育官网、官微等平台发布辖区内公办学校招生计划、招生划片范围以及存在富余学位学校名单,辖区民办学校公布招生计划、招生学段等内容。 四、学位申请 2020年7月9日—13日,有就读自流井辖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意愿或需要申请自流井辖区公办富余学位的适龄儿童少年,登录“自贡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学位申请。(民办学位和公办富余学位不能同时申请) 五、民办学校录取 2020年7月15日,区属民办学校完成招生录取并发布录取公告。 六、公办学校录取 2020年7月16日,区属公办学校完成招生划片区域和富余学位电脑随机录取工作。 七、特殊群体子女入学安置 2020年7月17日,自流井区教育体育局完成对辖区内特殊群体子女统筹安置或优待入学安置。 八、公布录取结果 2020年7月18日,全区公办学校完成招生录取并公布录取结果。 九、学位确认 2020年7月18日—22日,全区公办学校可登陆网上平台进行学位最后确认。 十、其他 2020年7月23—24日,解决因故漏报名等特殊遗留问题。
附件1:2020年自贡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报名操作指南(家长端) 附件2:自流井区2020年各中小学招生范围 (附件请下载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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