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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教育局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信息、机要、档案、安全、保密、信访、接待以及后勤保障、政务协调、政务公开、督查督办等工作;牵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工作;负责教育系统政务信息、绩效管理工作;牵头编纂教育年鉴;负责教育宣传工作和记载教育大事;负责机关网站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工作。

(二)计划基建财务科

拟订全市教育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提出年度教育基建计划建议;负责编制直属事业单位基建投资计划,指导学校教学、实验用房和师生生活用房建设;提出中小学校布局结构调整建议;提出教育经费收费标准的建议,参与拟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投资和有关经费管理的政策和措施;负责管理各项教育经费,监督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并协助有关部门审计教育经费收支情况;负责全市基本教育信息的统计分析和信息系统开发建设及全市教育经费投入统计;指导国(境)外教育援助、教育贷款和合作项目的执行;负责局机关财务工作并指导直属事业单位财务工作;负责直属事业单位财务预、决算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负责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统筹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管理直属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牵头落实各项教育惠民政策、中小学标准化建设的有关工作;负责管理全市教育系统服务业;指导全市中小学校校舍安全工程的实施;负责直属事业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及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教学仪器设备、学生生活设备设施、师生桌椅等采购工作;负责管理全市勤工俭学工作,制定全市勤工俭学计划和相关政策,指导学校开展勤工俭学活动;承担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三)组织人事科(行政审批服务科)

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机构编制、组织人事、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统筹规划并指导全市教师、教育行政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工作;指导学校人事制度改革与分配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全市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指导区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承办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有关工作;负责教育系统专家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全市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核定与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中小学、中职学校教师奖惩考核工作;负责直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直属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指导全市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承担本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组织、思想、作风和制度建设工作;承办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四)基础教育科

综合管理全市基础教育工作,重点推动义务教育质量提高与均衡发展及扫除青壮年文盲教育工作;指导基础教育结构调整及教学改革工作;指导全市幼儿教育、残疾少年儿童特殊教育工作;指导社会力量举办基础教育业务工作;拟订全市基础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制定基础教育年度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学校教育思想、办学方向、教育教学、常规管理和全市中小学劳动技术教育、人口教育、科技活动等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系统教育、教学、教研工作;指导教育学会、协会、研究会等教育社团组织开展工作;牵头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有关工作;指导学校教学工作;核准全市普通中小学、特教学校、幼儿园的教学用书、学具、电子音像制品;承担市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五)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自贡市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办公室、自贡市“9+3”免费中等职业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统筹管理全市普通及成人中等职业学历教育;拟订中等职业教育发展规划、评估标准和指导性教学文件;制定职教年度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实施中等职业教育的布局结构调整;牵头组织全市农村教育、企业教育、职业技术教育综合改革;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及实验实习基地建设、职教师资的培养培训工作;指导成人教育、职业教育学校学生和教师的思想政治品德教育工作;负责社会力量办学的管理和指导;会同有关科室开展社会力量办学的审批、审转、评估、验收等工作;负责管理进入我市办学的高校、高校函授站(班、点);负责组织、协调和督促全市民族地区免费中等职业教育计划实施工作;承担“9+3”免费中等职业教育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六)高教师训科

负责联系地方高等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高校师范生教育实习工作;负责全市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负责市教师教育培训中心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区县教师教育培训机构的发展、布局及结构调整;组织拟定全市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政策;制定全市中小学教师学历达标的规划、计划并指导实施;负责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指导开展各类教师教学技能活动;负责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学历学位确认工作。

(七)政教体卫艺术科

负责全市中小学德育规划工作;负责指导学校政治课教学与改革工作;负责学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全市中小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指导学校开展学生社会实践、学生普法教育和学生军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学校少先队和共青团工作。

(八)安全法制科

负责管理全市中小学校安全、保卫、依法治校等工作;贯彻执行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拟订学校安全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和措施;检查、督促学校安全工作;组织、协调学校重大安全事故的处理;牵头拟订教育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并监督实施;牵头研究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大问题及教育体制、办学体制等综合改革;负责教育系统行政复议、学校法制教育工作;负责局机关干部、职工普法工作;负责直属事业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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